《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其他特别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和建筑物的折旧期限定为20年。 2. 对于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折旧期限为10年。 3. 与生产
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器具、工具和家具等固定资产,其折旧期限为5年。 4. 除飞机、火车、轮船之外的其他运输工具,其折旧期限定为4年。 5. 电子设备的折旧期限为3年。
此外,企业办公使用的桌椅作为办公家具的一部分,也遵循同样的折旧规则,即折旧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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