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安置怎么收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为动迁居民建造回迁楼时,需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同类不动产的市场价格。

2、根据契税政策规定,各种拆迁补偿费均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包括房屋货币补偿和房屋实物补偿。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回迁方式进行动迁安置属于房屋原地实物补偿,应以补偿房屋开发成本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安置用房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给回迁户时,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4、对于回迁标准面积内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开发的回迁房屋标准面积内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回迁房屋销售收入和成本;对于超出回迁标准面积的部分,则应按实际取得的收入确定销售收入,按回迁房屋超出面积部分实际发生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并据此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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