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税法规定,存在特定情形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7、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8、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