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在购入二手固定资产时,如果出售方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购买方可以依法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具体来说,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并且能够提供2009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根据这些凭证计算得出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