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营业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