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展厅的材料能抵扣进项税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以下几类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

然而,装饰展厅所用的材料并不属于上述不可抵扣进项税的范围。因此,这些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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