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报销的电话费用通常被视为一种福利,这种福利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只要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这部分费用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如果企业提供的是话费补贴,那么这项补贴可以直接计入员工的工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