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规定,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供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同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