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纳税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

2.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二、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包括:

1.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4.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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