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财务处理中,累积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对股东的税务责任有直接影响。
当累积未分配利润未被分配给股东时,股东无需为此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一旦这些利润被分配给股东,股东则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账务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记录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为: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接着,进行应付股利的确认和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方:应付股利。
最后,实际支付股利并处理相关税费,会计分录包括:
借方:应付股利,
贷方:银行存款,
以及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