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其中,五五摊销法是一种在领用时即摊销其价值一半,并在报废时再摊销剩余一半并注销总成本的摊销方式。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领用时,按账面价格处理: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同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2. 报废时,继续摊销剩余的价值一半: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最后,将全部已计提在用的摊销额转销: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