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以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真实合理的资产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