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若出现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错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于普通发票,跨月后发现上述情形时,同样可以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