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从销售企业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发票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直接相关的各种返还收入,这类收入应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用于冲减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第二类则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没有必然联系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这些属于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开具服务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