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进口货物时,需根据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且不允许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构成。若进口的是消费税应税货物,则还应在组成计税价格基础上加上应纳的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