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用以旧换新策略进行商品销售时,应当根据新商品的市场价格来确认销售额。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允许用旧商品的成本价格来进行抵扣。销售新产品与回收旧货是两种独立的商业行为,它们的收入和成本不应互相抵消。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方记录包括银行存款等收到的款项以及库存商品(即交换得到的新商品)的增加。
贷方则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