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试点纳税人,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应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则直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