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销售额咋确定的?有啥标准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试点纳税人,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应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则直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准。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