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所有位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无论是与地面建筑相连的还是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包括地下人防设施等,都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此外,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其房产税的计算和征收则遵循适用于地上房屋建筑的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