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文)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发生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时,税务机关不会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办理退税手续,也不会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当年度的税款。然而,如果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发生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那么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