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时,存货价值怎么确认?

在评估存货损失时,必须严格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这一原则意味着,无论存货处于何种实物形态,其损失价值都应根据受损时的具体情况来分别确定。以下为各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的受损价值确定方法:

1. 对于原材料而言,其价格的确定主要依赖于企业所供应的原材料进货发票。这意味着,原材料的成本是基于实际购买价格来计算的。

2. 至于产成品,其受损价值的计算同样基于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产成品的单位价值由三个部分构成: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料”指的是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单价应与原材料中的主要材料单价保持一致,并通过各项材料的消耗定额来进行核算;“工”则代表直接人工,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其计算公式为:工资和福利费单位成本=工资定额×(1 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而“费”是指制造费用,其单位制造费用采用产量平均法来确定。

3. 对于半成品来说,其受损价值的计算方法与产成品相同。由于半成品尚未完工,因此在计算其实际成本时,需要考虑到它们不同的实物形态及完工程度,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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