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式有哪些?

在计算应纳消费税时,通常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1. 从价定率: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为:(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 从量定额:对于啤酒、黄酒和成品油等商品,采用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3. 复合计税:针对卷烟和白酒这类特殊商品,其计算方法为:(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进口征税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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