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货运专用发票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对于货物运输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他们可以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而对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受票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索取专用发票,并且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则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对于未办理或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他们临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取得收入需要发票结算,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需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的使用必须通过税控器具进行领用、发售和开具。自试点实施之日起,增值税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时,也不得使用货运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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