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第二条明确指出,葡萄酒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葡萄酒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企业若进口葡萄酒,则需依法缴纳相应的消费税。
此外,葡萄酒消费税的具体适用税率和税额应参照《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中“酒及酒精”税目下设的“其他酒”子目来确定。这意味着企业在进口葡萄酒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确保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