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税前是不得扣除的。具体而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中提到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那些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等类型的准备金支出。然而,对于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职业风险基金支出,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