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单位而言,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必须前往税务局大厅进行扫描认证以实现抵扣。
当一般纳税人单位收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其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应将相关支出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其次,根据进项税额的规定,需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后,通过“银行存款”等科目反映实际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