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如果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8%,则这部分费用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则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结转扣除。

当企业计划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时,其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账户。

而在实际支付给员工的教育费用时,账务处理步骤为: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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