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资格,是指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机构。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个法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依法成立。
2、拥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设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架构和固定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