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对于兼职人员而言,其通过培训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应被归类为劳务报酬。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明确规定,此类所得,包括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财产租赁收益,在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情形下,需先从中扣除八百元的费用;而对于超过四千元的收入部分,则需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进行费用减除,剩余金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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