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登记:对于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而言,若需暂停营业,必须在正式停止服务前向其所属税务机关提交停业申请。如果预计停业时间超过原定期限且无法立即恢复运营活动,则应在原计划结束日期之前再次联系主管税务机构,以更新延期信息。
复业登记:那些已经完成了临时关闭手续的企业或个人,在重新开始商业运作之前,必须向当地税务局报告并完成相应的复工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