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的收入怎么确认呢?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采用买赠组合销售模式时,不应视为捐赠行为。相反,应按照各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并确认销售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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