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指的是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时所产生的亏损。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要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未特别规定的资产进行减值处理。这类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
在企业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之后,如果发现该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必须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可收回金额,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还需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扣除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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