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国家理财规划师,提供营养保健等健康服务,基金。保险、股票、期货等金融投资服务,之前不规范的基金我就不说了,直接把你说的基金定义为证券投资基金来回答你了。
我国第一支规范动作的证券投资基金产生于1998年。1997年底,为了解决我国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基金的运作,我国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取消了长期以来束缚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法规限制,确定了开放式、封闭式并存的基金经营方式,加强了对基金的监管。1998年3月23日,按该办法要求设立的开元、金泰两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上市,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新的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的出现,我国的投资基金开始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时代。1998年我国共成立了第一批5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金泰、基金兴华、基金安信和基金裕阳。
2001年9月,经管理层批准,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基金投资现阶段最适合的是资金定投,起点低,长期定投摊平成本,也属于强制储蓄,可以为未来积攒一些钱。三到五年、十年的收益率会不错,因为我们的证券市场现在是低估的。
开始于1998年,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 并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后来成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强制缴纳的费用之一。
维修基金1998年开始收的。
后面维修基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针对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而规定的。
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保修期满后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_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是这样由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