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项基金指的是企业除生产经营资金以外,还具有特定用途的基金。按照财政部1983年2月颁发《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企业的专项基金有: 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企业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以及其他专项基金。[1]
企业专项基金大部分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提取或在利润分配中形成,一部分由国家财政或有关部门拨付形成。企业专项基金应坚持先提后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也要加强核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1]
职工福利,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前允许列支并扣除的工资额度 ,按照这个额度的14%,提取的一项专用基金,提取时,列入“管理费用”。
注:外商投资企业按有关规定不预提。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探亲假路费、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独生子女费、托儿所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上面这些项目,其中有许多已经不适应现在的企业制度了,因为企业单位的好多福利设施已经不存在了。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