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磅发文:公务用车集中采购 应当选用国产车

5月18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条例指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此外,在去年10月份发布的《关于做好**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中还指出,各部门、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其中,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超过18万元;配备轿车以外的其他车型的,价格不超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的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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