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它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优先股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
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享有投票权。这些情况通常与公司的决策有关,例如公司合并、分立或清算等。
此外,优先股还具有其他一些特点。例如,它可以转换为普通股,也可以由公司赎回。优先股的转换价格和赎回条款通常在发行时就已经确定。
总之,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它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方面具有优先权。但它也具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对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仍然可以享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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