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互助能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国家明确要求单位为个人缴纳以及个人自行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然而,大病医疗保险金并未被纳入上述基本保险类别之中。由于当前尚无相关政策支持,此类保险金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而需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内,按照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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