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若取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条件的所得,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按10%的比例进行征收。
此外,该条例还列出了若干种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特定所得情况:
首先,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其次,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居民企业提供的优惠贷款所获取的利息所得;最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定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