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划转,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