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涵盖以下几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其他组织,这些组织需具备生产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
纳税人是指“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为“纳税主体”。它指的是在税法规定下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作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种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