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票的赔偿金能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企业实际产生的、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这意味着,如果赔偿金的支出直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并且是由于合同行为而发生的,那么这笔费用就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当法院判决企业需支付赔偿金时,企业应当利用法院的判决文书以及收款方提供的收据作为合法的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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