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可以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必须通过税控系统打印,严禁自制打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当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时,需要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