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视同销售的情形时,如果支付方没有要求收款方提供发票,那么收款方可以依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以及相关凭证来确认收入,并据此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付款方未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费用将无法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