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土地面积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2. 尚未取得前述所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的,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文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准。
3. 缺少土地权属、面积资料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4. 土地使用权为共有的,应根据共有各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或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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