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口货物时,必须依据海关出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完税凭证)来申报抵扣相应的增值税额。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涵盖了以下五种情况: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明确标注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根据税法规定,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纳税人在办理进口货物报关手续时,需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增值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其缴款书可用于抵扣。
3、购进农产品时,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时,根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扣除率计算出的进项税额。
5、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时,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处取得的解缴税款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