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具发票时应当采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域,可以附加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因此,如果单位收到的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即内容必须以中文填写),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该发票。建议立即联系对方企业,要求其在当月内收回所有相关联次的发票作废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