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公告的第四条规定,当纳税人不慎遗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时,他们可以凭借销售方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依据、退税凭证或者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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