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票丢了咋抵扣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0年第1号公告第四条,纳税人若同时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凭借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用作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因此,一旦丢失这些票据,可以直接使用其复印件进行网上认证并完成抵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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