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发票抵扣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2号公告,针对的是开具日期在2013年8月1日之前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这些凭证需符合抵扣时限等特定条件。尽管财税[2013]37号通知并未对这部分抵扣凭证进行单独规定,但根据政策衔接原则,只要在规定的抵扣时限内,这些凭证仍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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