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的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具体步骤包括:首先,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其次,提供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销售渠道证明及其复印件。最后,将上述材料递交给税务局相关窗口进行审核并获得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