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明文规定,印花税的征收对象仅限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列出的凭证以及财政部特别指定的其他应税凭证。这一规定意味着,只有那些在税目税率表中被具体提及的合同或其他具备合同性质的文件才需缴纳印花税。反之,对于那些未被列举在税目税率表中的合同或类似文件,则无需贴花缴税。